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参加人员 相关校领导、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各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班子成员,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参与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等。
二、具体要求
1.报名。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通知并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6月8日18:00前)完成注册报名,并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报名情况,填写《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培训人员统计表》(附件2)。
2.培训。所有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6月10-11日)通过线上方式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的应及时在6月12-18日期间观看回放。
3.测试。所有参训人员均应通过在线测试并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6月20日前,请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部门将培训人员的学时证明及人员统计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lgdgzccgjh@163.com)。 联系人:于雷13904183323 (62593)
附件1. 通知文件
附件2. 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培训人员统计表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