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防止意外突发事故发生,做到学校放假安全不放松、责任不放空,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坚持常态化检查。各有关学院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寒假期间重点检查有试验任务的实验室,学院层面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各实验室责任人每天要开展例行检查,检查记录要留档备查。
2.严格人员准入制度。各实验室要严格出入登记与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场所。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保持实验室内部整洁、卫生,确保仪器设备运行和用电用水用气安全,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
3.强化特种设备管理。实验室中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要安全存放,有相关配套设施的压力容器要安全合理存放,易燃气瓶要采取分开放置、容器阀门紧闭等安全措施。
4.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控。相关学院要规范化学品的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的管理。对于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要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管理制度。
5.具体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在寒假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对已经发现尚未整改完成或新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2)对于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经安全检查确认后(关闭水、电、气、门窗等)由各学院自制封条封门,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启封;
(3)寒假期间承担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由各学院汇总后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假期使用备案表》(附件1),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月5日(星期三)前报学校备案(阜新校区报中华路校园建业楼404室,葫芦岛校区报行政楼130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gdgzccgjh@163.com。
附件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假期使用备案表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