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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和报送实验室有关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实验室:

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我校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现状,为学校加强实验室建设及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号),现对全校实验室有关信息进行统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及要求

报送的实验室有关信息详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信息统计表》(附件1),请各学院及实验室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填报,并加强数据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报送方式与时间

学院所辖实验室由各学院汇总报送,其他实验室单独报送,纸质版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与电子版一起发送到lntulgdgzc@163.com邮箱,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贾树良,13464853360(63344) 于 雷,13904183323(62593)

附件:

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2.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标准及原则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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